当前位置:首页 > 关于研究会 > 重要文件

凝心聚力 稳中求进 实现国际税收理论研究可持续发展

――2012年7月5日郝昭成在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工作报告

2021-02-25 秘书处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第四届理事会,向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一、工作回顾
  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第四届理事会四年任期届满。四年来,在总局党组领导下,认真落实党的十七大及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积极践行科学发展观,坚持遵循社团组织宗旨,紧紧围绕构建创新、活力、和谐发展目标,规范建设,创新研究,激发活力,科学发展,圆满完成了工作任务,开创了新局面。
  (一)践行科学发展观迈出新步伐
  1、确定了科学发展新目标。第四届研究会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结合社团组织发展要求,立足会情,总结实践,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把构建创新、活力、和谐研究会作为科学发展新目标。紧紧围绕提高创新能力、增强组织活力、打牢和谐基础,讨论制定具体要求和实施措施,着力推进落实,积极践行发展。特别是2011年11月,在广东首次召开全国国际税收理论研究工作经验交流会议,北京、广东、浙江、广西、厦门研究会介绍了先进经验,起到了推进研究会科学发展的良好示范作用。
  2、确立了科学发展新定位。根据党的十七大提出的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新要求,认真总结历史经验,适时提出了发挥研究会“思想库”作用的新定位。这是学术性社团组织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研究会科学发展的必然趋势。按照“思想库”的要素,着力抓好研究会的组织、人才、课题、经费、制度五项保障建设,深入实施理论研究“精品工程”,坚持群众研究与专家研究两个“轮子”一起转,有效提升了理论研究水准,更好地为改革开放服务、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税收中心工作服务、为纳税人服务。
  3、明确了科学发展新路径。坚持以法律会、和谐建会、人才兴会的路径践行发展。以法律会的基本点是以章程为准绳,以制度管好事和人财物,进一步加强了研究会的规范化建设;和谐建会的核心点是团结广大会员,充分发挥社团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进一步形成了研究会内外合力协作的工作机制;人才兴会的关键点是靠事业、靠机制、靠待遇、靠感情,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用好人才,重点建设好研究人才和管理人才两支队伍,打牢了发展基础,铆足了发展后劲。
  (二)国际税收理论研究实现新提升
  1、大力推进了群众性研究。四年来,按照群众性理论研究总体规划,围绕完善税源管理、促进节能减排税收政策、中外税收负担比较、跨国税源监控、扩大内需税收政策、提高“走出去”企业税收征管能力、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税收政策、促进居民收入合理分配税收政策、鼓励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税收政策等方面,共完成全国性研究课题9个,提交论文373篇,召开全国性研讨会11次,形成综合研究报告9份,体现了群众性理论研究的广泛性、深入性和应用性。2012年3月,在扬州税院首次举办国际税收理论研究骨干培训班,采取老师讲为主、学员谈为辅的方法,收到了教学相长、共同提高的效果。同时,将课程讲义、座谈发言,汇编成册,印发各研究会,学习借鉴,提高能力。全国各研究会群众性理论研究蓬勃开展,收获颇丰。据26个省区市研究会不完全统计,四年共开展了610个自选课题的研究。浙江、江苏、河北、青岛、西安等研究会每年都形成上百篇的研究论文。辽宁省研究会总结推广葫芦岛市研究会理论研究和实际工作“一张皮、一条线、一股劲”,领导动笔、全员参与的研究经验,找到了基层理论研究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的新路径,推动了全省群众性理论研究的有效开展。
  2、系统开展了专业性研究。学术研究委员会根据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要求,围绕完善流转税制、发展所得税制、健全地方税制、统一城乡税制等方面,结合“十一五”、“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系统立题,专业研究。用两年时间完成了现代增值税、综合与分类相结合个人所得税征管机制、健全地方税体系、统一城乡税制等4个课题。在4份有深度有新意的综合报告基础上,形成1份综合改革建议专题报告。同时,还完成了企业跨境并购与重组税收政策、企业跨境投资合作税收政策、实施结构性减税政策建议等3个课题研究。这些专业性课题研究,系统地为决策部门提供近期、中期和远期的政策服务,体现了现实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
  3、重点进行了“品牌性”研究。2008年开始组织按年度研究编撰《世界税收发展研究报告》和《中国居民企业对外投资与劳务税收研究报告》,现已分别研编4册和2册。两份研究报告,在商务部政策研究室和总局科研所、国际司、所得税司、货物与劳务税司的大力支持下,在海南、山西、广西、青岛、深圳、无锡等研究会和中央财经大学、上海立信会计学院的积极参与下,边研编边总结,报告质量越来越好,品牌效应愈发显现。两份研究报告,不仅发挥了研究会自身优势,开辟了创新研究渠道,而且突出了国际税收研究特点,体现了为征税人、纳税人、用税人服务效能,得到了社会各界的高度认同和好评。
  4、有效实施了专项性研究。四年来,先后受总局相关司委托,完成了“2009-2010年税收形势分析与政策研究”、“主要污染物费改税征管研究”2个专项课题研究,及时提供政策建议服务,“思想库”作用得以显现。同时,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建立良好互信合作研究机制,牵头组成有总局相关司、中石油公司、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等单位参加的课题组,连续开展了“中外石油公司税负比较”、“中石油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国家‘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税收政策对中石油的影响分析”等专项研究,提交了有深度可操作的研究报告,实现了为纳税人的高端服务。为落实国务院关于边境口岸城市扩大开放的新精神,积极组织了由广西、新疆研究会牵头,内蒙古、云南、吉林研究会参加的“边境口岸城市开放税收政策的国际借鉴研究”,研究有分有合,分报告和总报告分别报送省、区政府和总局、财政部等,其中有些建议得到了及时采纳,更重要的是取得了研究会系统合作开展专项性研究的新成功。全国还有许多研究会积极承担地方专项性课题研究,如厦门市研究会结合发展海西战略,完成了市政府委托的“密切闽台经贸合作与税收协调”等多项课题研究,受到肯定和表扬。
  5、着力加强了基础性研究。国际税收信息资料库重点强化收集整理分析应用等基础性研究工作,在9个分部的大力支持协助下,目前库存已有139个国家(地区)比较完整的税制资料,文字总量已达到2557万字,比2008年增加790万字。特别是信息资料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一方面为《世界税收发展研究报告》和《中国居民企业投资与劳务税收研究报告》以及其它相关课题研究,及时提供了翔实素材资料;另一方面为总局相关部门和一些地方研究会个性化资料需求提供了良好服务。《世界税收信息》内刊改革办刊方式,由自办改与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合办,突出了特色,提高了质量,扩大了使用效率。国际税收信息资料库9个分部的基础性研究工作也不断巩固提高。如深圳市研究会坚持办好《税收译丛》,四年共翻译外国税收资料206篇,总计265万字,成为国内有影响的国际税收内刊资料。
  6、突出促进了成果转化。积极促成群众性、专业性、品牌性、专项性课题研究成果转化实现。充分发挥《研究要报》和《专报》作用,四年共编发《研究要报》49份、《专报》5份,及时上报中央国家机关、总局和相关部门,其中有的列为业务部门专项研究问题,有的被总局和中央部门刊物转载,有的得到总局领导批示,使研究成果及时转化为决策依据。如“我国结构性减税政策建议”,不仅得到总局肖捷局长、解学智副局长、王力副局长的批示,而且建议中的结构性减税特征和二十个国家结构性减税措施,得到国务院研究室和总局办公厅内刊的转载。特别是对社会关注的税收重点问题,采用专项研究、专门渠道促成转化。如,社会保险费税改革国际借鉴研究,其中有3篇优秀研究成果,被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内刊《经济要参》集中选登,扩大了影响。同时,按照规定组织了两次全国性国际税收优秀科研成果评选活动,申报参选704项,评出优秀247项,大力推进了成果转化,服务税收作用进一步增强。各地研究会研究成果转化也取得明显成效。江苏、山西、重庆、北京、四川、广西、宁夏、西安、厦门等研究会的相关课题调研报告得到了所在省(区)市党委或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的批示。江苏省研究会《关于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税收情况的调研报告》,得到省委书记充分肯定,批示“省政府予以研究,加以采纳”。山西省研究会《关于改革煤炭资源税的调查报告》,作为省政府上报国家发改委改革方案之一,直接促成了省煤炭资源税额的调整。重庆市研究会《以缩小三个差距为导向的税收改革研究报告》,所提出的政策建议,被市政府文件13条意见中采纳10条。类似之例,不胜枚举。
  (三)税收宣传服务取得新进展
  1、拓宽了税收宣传渠道。合力办好品牌性“经济社会与税收制度发展高层研讨”活动。2008年、2011年、2012年,与中国税务杂志社、厦门市、南京市、浙江省地税局及研究会合作举办了三次高层研讨活动,分别围绕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发展海西战略税收政策、“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涉税改革等内容,重点研讨了政策背景、核心要点、执行程序等要义,联系实际,讲问互动,效果良好。同时,开辟合作举办税收专题宣传新渠道。2010年4月,与中国贸易促进会共同主办了第五届中国企业跨国投资研讨会第九分会场“走出去”企业税收政策专场研讨活动;与全国设备租赁及二手设备专业委员会,每年合作举办一次融资租赁税收政策专题研讨会,深受纳税人欢迎。很多地方研究会通过办论坛、开讲堂等形式,直面宣传税收新政策;还有很多地方研究会在税法宣传月和科普周活动期间,走上街头、深入厂矿、下到社区,送税法、送服务,效果愈来愈好,影响愈来愈大。
  2、创新了企业会员服务。开辟“税收新知”服务活动新渠道。2010年5月,首次在福建举办了以防范企业税收风险为主题的税收新知活动。2011年5月,与德勤中国税务部合作,在上海举办了“十二五”时期税收改革新知活动,有主题报告、有政策解读、有现场对话,形式活跃,效果很好。内蒙古、青岛、成都、大连、无锡等研究会通过举办纳税人学校,定期上课培训,为企业会员开展面对面的税收服务。安徽、宁夏、杭州等研究会坚持举办税企座谈会、“税企沙龙”活动,为企业会员搞好个性化税收服务,都取得良好效果。
  3、加强了会刊窗口宣传作用。《涉外税务》是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会刊,中国税务杂志社加强领导,创新管理。定期召开编委会,多次召开读者座谈会和专题研讨会,广开言路,寻计问策,谋定改革发展之路。拓宽办刊思路,刊物定位于理论研究与税收实务相结合,立足于读者需要为主基调,通过增强整体策划,改进栏目设置,新增高层专访,系列解读税收新政,广开国际税收视角,刊物质量得到提升,影响不断扩大。多数研究会也积极创新思路,提升会刊质量,进一步发挥了会刊的窗口宣传作用。
  (四)对外交流合作获得新成果
  1、创新了国际合作新形式。与荷兰国际财政文献局洽商双边合作协议,推进了深度合作。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双方围绕跨国企业并购重组、反避税、非居民企业税收管理等问题,在北京召开了两次国际研讨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专家与跨国公司代表进行面对面交流对话,其中一次全场采用英语直接交流,使跨国纳税人更加全面深入了解我国相关税收政策规定,收到满意效果。
  2、探索了国际合作研究新途径。2010年,与北京大学林肯基金会首次进行课题研究合作,积极利用外来资金,开展了环境保护税征收管理问题的研究。通过组织湖北、江苏、内蒙古研究会共同参与,实地考察,研究取得积极成果,得到林肯基金会的赞许。
  3、加强了国际交流活动。根据总局外事计划,2009年、2010年两次组团,赴瑞典、丹麦、英国进行了结构性减税和环境保护税考察;2011年组团出访阿尔及利亚、伊朗两国,重点考察我国“走出去”企业税收情况。通过考察形成3份专题报告上报总局。其中许多基础资料和具体建议为相关课题借鉴研究、政策比较研究所采用。此外,2008年7月接待越南财税代表团来访,进行了有益的税收交流。各地研究会积极创造条件,通过多种形式走出去、请进来,加强国际税收交流合作。北京、广东等研究会还建立了比较稳定的国际交流合作渠道,定期活动,效果显著。
  (五)构建和谐研究会打牢新基础
  1、进一步完善了组织机构建设。在各地税务机关的支持下,随着2009年西藏自治区研究会成立,全国副省级以上地区研究会全部建立,构成了完整的全国研究会工作系统。同时,不断健全省以下研究会组织机构。如四川省2011年新成立地市一级研究会11个,基本健全了全省研究会组织。目前,辽宁、吉林、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河北、内蒙古、宁夏、重庆等研究会在地市(区)一级全部建立了研究会组织。四年来,全国共有30个地方研究会遵照章程要求,适时换届,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健全完善的组织机构,为进一步发挥研究会作用奠定了坚实基础。
  2、严格按章程规范了自身建设。坚持依法律会。按章程要求,分别召开法定性和工作性相关会议,总结部署,协商发展,有力推进了研究会建设。同时,按规定程序调整了部分领导成员和理事、常务理事,保障了工作正常开展。不断完善工作制度。做到有章可循,按章办事,按程序办事,有效规范自身建设,构建了和谐工作环境。2011年11月,通过民政部的标准化建设指标考评,得到较高评价。各地研究会进一步建章立制,强基固本,健全机构,充实人员,打牢了工作基础,提高了研究效率。
  3、广泛开展了创先争优活动。2008年、2011年自下而上组织开展争创先进研究会评选活动,分别评出表彰了25个和26个全国先进研究会。通过创先争优活动,以评先为载体,比学赶帮,相互促进,进一步推动了创新、活力、和谐研究会的建设。同时,各地研究会还踊跃参加当地的评比活动和标准化建设达标考评。厦门市研究会以95分第一名成绩通过了市民政部门的标准化考评。据不完全统计,近两年被省一级民政部门、社科联评为先进研究会的有14个、评为标准化研究会的4个、获得优秀组织奖的2个,还有的研究会被当地民政部门树为先进典型,推广经验。创先争优活动提升了全国研究会整体建设水平和社会影响力。
  第四届研究会工作虽然取得了成绩,但一分为二地看,尚存差距和不足。一是理论研究创新还需加强,研究的深度性、针对性还需改进,成果转化渠道还需拓宽。二是突出“国际”特色还不够,国际交流合作平台少、范围窄,跟踪研究国际税收领域的新情况、新问题不及时不到位,为“走出去”企业税收服务还需加强。三是与会员单位沟通不够,管理服务尚待加强。上述问题,必须在今后认真加以解决。
  过去的四年,是努力开拓进取、践行科学发展的四年。四年所取得的成绩,是总局党组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国税务机关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全国研究会积极协作的结果,是全体会员及研究会工作同志共同努力的结果。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二、主要体会
  四年的实践,深化研究会工作有所感悟,主要体会是:
  (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工作
  科学发展观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世界观与方法论的集中体现,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战略思想,也是研究会事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我们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统领工作,切实把国际税收理论研究作为研究会一切工作的灵魂,把理论研究作为第一责任,把科学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坚持以构建创新、活力、和谐研究会为新目标,确立研究会发挥“思想库”作用的新定位;坚持依法律会、和谐建会、人才兴会的新路径,使研究会在新形势下找准方位,确保方向。我们积极践行科学发展观,围绕职能,革新思维,积极破解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矛盾,着力建立科学有效的理论研究新体制、新机制,大力倡导走进实际深度研究的新风尚,实施完善研究选题、研究组织、研究方法、评价机制的新举措,激发了理论研究的新活力。实践表明,理念决定方向。只有使科学发展观成为一种理论信仰,成为一种精神力量,成为一种基本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成为一种最给力的实际行动,才能坚持科学发展观统领工作,实现研究会科学、全面、持续发展。
  (二)坚持创新、活力、和谐发展目标
  构建创新、活力、和谐研究会的内涵是创新驱动、活力前行、和谐发展,三位一体,相互作用,相互促进。我们坚持把创新作为驱动力。实践无止境、创新无止境。通过践行科学发展观,创新发展理念、创新理论研究、创新活动形式、创新组织管理,实现了自我完善,不断进取。我们坚持把活力作为生命力。着力以活动增强活力要素,以理论研究为活力支点,以社会服务为活力载体,以强化基础建设为活力抓手,不断增强组织的凝聚力和影响力。我们坚持把构建和谐作为发展基础。和谐不仅是和睦和悦和为贵,更重要的是协力合作。坚持以人为本,调动多方积极性、创造性,形成内部外部同心同德干事业的良好环境。注重发挥研究会平台作用,积极团结广大会员和各界人士,密切国税与地税的沟通协作,加强与科研、教育、企业单位和中介机构的合作,形成研究合力、活动合力、工作合力。实践表明,科学目标决定路线科学。构建创新、活力、和谐研究会发展目标,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符合社团组织发展方向,符合研究会工作规律,只要坚持不懈努力,就能不断开创新局面,结出科学发展的硕果。
  (三)坚持理论研究为第一责任
  国际税收理论研究是研究会的工作之魂、立会之本、发展之根、第一之责。我们不断深化认识,狠抓落实。在思想上,牢固树立第一责任意识,把研究作为头等任务,作为检验工作的首要标准。在组织上,领导挂帅,部门协作,人人有责,分担任务。在人才上,集税务、科研、教育、企业等各界有识之士组建人才库,择优秀人才组成课题研究小组,发挥正能量作用。在经费上,加大倾斜力度,全力保障研究需要。在制度上,建立健全理论研究系列制度,确保“精品工程”有效实施,凸显“精品”效应支撑。比如,总结理论研究基本规律,制定了选题、开题、调研、结题、交流、评比、转化七阶段流程具体办法,指导研究有序组织、规范推进。选题是前提、开题是基础、调研是关键、结题是核心、交流是升华、评比是总结、转化是目的,七个阶段层层递进,不可或缺、不可替代,呈现出一个研究产品产出的全过程。同时,在推广运用中,不断完善,增强操作性。比如,选题阶段突出运用“长焦法、近焦法、聚焦法”;调研阶段突出强调深入实际,接好“地气”,掌握“活”情况,激发研究“活”力;结题阶段实施改革,将综述报告改为综合报告,精心诠释课题研究内容“是什么、为什么、干什么、怎么干”,突出说理性、实证性、应用性。用心打磨的综合报告,提高了交流效果,扩大了转化几率。正是坚持理论研究为第一责任,心无旁骛做研究,形成了关注现实、崇尚精品、讲求责任、注重成效的学术风气,产出了一批上水平、高质量、有价值的科研成果,不仅得到各级税务机关的好评,得到各级政府领导的表扬,而且得到纳税人的肯定,得到“研究会有点研究味道”的社会认可。实践证明,落实第一责任,必须真抓实干。干是天职,“道虽迩,不行不至;事虽小,不为不成”。干是真理,干才能践行科学发展观。干是真功,干才能收获干成、干好的硕果。
  (四)坚持发挥研究会自身优势
  研究会是专事国际税收理论研究的社团组织,有别于行政事业单位和专门研究机构,具有自主性、社会性、群众性。我们创新发展理念,遵循党的十七大要求,落实科学发展观,把研究会发展方向定位于建成“思想库”,发挥“智囊团”作用。我们创新理论研究,在选题上,发扬民主,按照“两上两下”的程序,确保选题突出国际税收特色,紧密联系税收工作实际,为实现理论研究精品奠定基础;在组织形式上,形成群众性、专业性、“品牌”性、专项性四种类型课题研究,注重发挥研究会系统整体合力,打好“组合拳”;在研究方法上,总结制定“七阶段”流程具体办法,为实施“精品工程”奠定了制度性基础。我们创新活动形式,根据社团组织“三性”特点,积极打造研究会的交流平台和活动舞台,聚集税务系统和社会各界力量,开展好研究活动、宣传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为征税人、纳税人、用税人服好务。我们创新组织管理,坚持和谐建会,讲自和、讲团结、讲协作,形成合力;坚持以法办会,法德结合,用法治管效果,用德治管动机,努力做到有章可循,照章办事,违章必纠;坚持人才兴会,一方面抓好会长、秘书长及秘书处人员等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另一方面抓好学术研究委员专业人才和群众理论研究人才队伍建设,切实发挥人才兴会作用。实践表明,只有认清自身特点,把握自身规律,才能坚持发挥自身优势,激发组织活力,不断提高事业向心力、研究竞争力、活动吸引力、组织凝聚力。
  (五)坚持依靠各级领导大力支持
  研究会是税务机关领导下的社团组织,研究会的发展是各级税务机关加强领导、积极支持的结果。本届期间,总局领导多次专题听取汇报,亲自部署课题,具体指导研究;多次亲临研究会有关会议,要求研究会“坚持把握科学发展理念、坚持弘扬理论研究宗旨、坚持服务税收工作大局、坚持发挥社团组织特色”,为研究会科学发展指明了方向。我们认清职责,摆正位置,定期向总局汇报工作,请示重要活动,报告重大事项,主动争得领导支持。我们坚持“无过无不及”的做事之度,努力做到参事不定事、到位不越位、帮忙不添乱、依靠不依赖。坚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加强领导关注问题研究的重度,在提高“聚焦率”上下功夫;加强理论研究“建言献策”的深度,在提高“批示率”上下功夫;加强研究成果转化的力度,在提高“转化率”上下功夫,努力做出成绩赢得领导支持。各地税务机关领导十分重视、积极支持研究会工作。如湖北省地税局2009年专门发文,要求加强研究会领导,有力推进了工作开展。不少领导同志亲自抓研究、带头做研究,把理论研究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确保研究直接有效服务于税收工作。多年来,从总局机关到各地税务机关对研究会的课题研究、组织活动、内部建设、经费保障等诸多方面都给予了有力保证,为顺利开展工作创造了有利条件。实践一再表明,思维方式决定行为方式,科学思维决定行为科学。研究会的各项工作离不开各级税务机关领导的支持,也离不开科研、教育、企业等单位领导的支持。研究会只有自觉请示争得支持,主动服务获得支持,做出成绩赢得支持,才能有效发挥职能作用,实现创新、活力、和谐发展目标。
  三、今后建议
  当前,世界经济政治格局正处于大动荡、大改组、大变革之中。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正处于战略机遇期、改革攻坚期、“十二五”规划实施期。党的十八大召开在即,将勾画新蓝图,部署新任务。希望新一届研究会把握大局,继往开来,创新发展,开创研究会工作新局面。
  总的建议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践行科学发展观,积极实现党的十七大要求,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凝心聚力,稳中求进,围绕构建创新、活力、和谐研究会目标,着力提升国际税收理论研究能力,发挥“思想库”作用,着力抓好研究会社团组织标准化建设,优化社会服务职能,实现国际税收理论研究可持续发展。
  (一)进一步把握科学发展方向
  科学发展是永恒的主题,是研究会工作的方向。
  坚持科学发展理念。理念决定目标。应该始终以党的科学发展理论武装头脑,牢牢把握科学发展定力,确立国际税收理论研究是研究会一切工作的灵魂,把研究作为第一责任,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把“精品工程”作为第一要求,把法治与德治作为第一方针,树立并坚持税收“民主法治观、经济社会观、道德文化观”,扑下身子搞好研究,潜下心来谋求发展,进一步发挥研究会“思想库、智囊团”的作用。
  坚持科学发展实践。理念转化为行为的本身就是实践,实践行为过程的本身就是发展。应该把国际税收理论研究作为灵魂贯彻工作始终,把“立足大局谋划本行,干好本行服务大局”作为研究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应该把实施“精品工程”作为科学发展实践的抓手,把“建议有分量、献策见真功”作为科学发展实践的标准,实现出好精品、多出精品的目的。
  坚持科学发展目标。目标决定路线。创新是发展的不竭动力,活力是发展的有效保障,和谐是发展的根本基础。应该坚持“创新、活力、和谐”作为研究会发展目标,紧紧抓好创新驱动、活力前行、和谐发展,坚定不移地实现科学发展目标。
  (二)进一步创新国际税收理论研究
  创新国际税收理论研究,是研究会的首位工作、第一责任,更是繁荣国际税收理论研究的永恒动力、不竭源泉。
  创新研究选题。创新选题是创新研究的前提。应该立足创新思维方式,突出国际税收特色,实施科学创新选题。注重把握选题的基本方向,瞄准税收大局,借鉴国际经验,加强总体筹划,做到前瞻性与现实性相结合、理论性与务实性相结合、前沿性与应用性相结合、基本税制与税收征管相结合、税收制度建设与税收道德建设相结合、长期性与短期性相结合、群众性与专家性相结合。注重把握课题的研究角度,精心选题谋篇,做到大题小作、小题大做,专题新作、新题特作,独立思考,深度研究,增强研究的系统性、针对性、实用性、有效性。
  创新研究组织。创新组织是创新研究的保障。应该优化群众性课题研究组织,充分利用研究会税收理论研究与实务工作对接交流的平台,整合资源,借外助内,集中智慧,形成国际税收理论研究成果的“孵化器”,孵化出更多“精品”成果,更好地为培养税收人才服务,为税收实践服务。注重发挥学术研究委员会作用,学术委员既要担当好群众性课题研究的领军人,指导研究出好精品;又要担当好优秀科学成果的评价人,提升研究精品水准;更要担当好前瞻性、全局性税制改革研究的带头人,多出研究精品,最终实现各类研究成果的最优化。
  创新研究机制。创新机制是创新研究的关键。应该完善研究运行机制。结合实践不断总结细化、丰富完善课题研究“七阶段”流程法,创新各环节做法,强化各环节深度,使“七阶段流程法”更加便于操作,有效实施,保证研究的系统化、专业化、科学化。应该完善研究评估机制。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科学评价、透明评选研究成果,大力鼓励创新性研究成果,积极支持新人新作新成果。应该完善人才机制。坚持理论研究职业道德标准,“学术无良心是灵魂的毁灭,政治无道德是社会的毁灭”。坚持靠事业、靠机制、靠待遇、靠感情的原则,聚集人才、用好人才。事业是工作基础,有了明确的国际税收理论研究方向,就能凝聚一大批有识之士;机制是效率基础,有了激励人才、评价人才的机制,就能做到人才兴业、人才兴会;待遇是物质基础,有了合法合理的待遇,就能保障基本需要,激发热情活力;感情是思想基础,感情是纽带、动力、资源、文化,有了深厚感情,就会以人为本,提高素质,形成重要的生产力。研究会的性质使然,人才来自五湖四海,变化快,流动大,所以还要坚持合理流动、有序更替的人才常态化机制,保证研究工作持续深入开展。
  (三)进一步加强研究会标准化建设
  标准化建设是打基础、管长远的根本性建设,是新时期发挥社团组织作用的基本保障。
  抓实标准化建设。态度决定高度。各研究会应该端正态度,提高认识,积极参与,大力推进标准化建设。重点在于抓实。应该依照民政部门统一标准,遵循研究会章程要求,逐项检查,逐条落实,改进不足,规范建会,努力实现达标。目的是提供优质服务。应该把标准化建设与创先争优活动紧密结合起来,通过达标活动,打牢标准化建设基础,提升研究会服务水平。
  及时完善制度建设。标准化建设要靠制度维系、检验、保证。各研究会应该根据标准化建设的要求,进一步总结修订、及时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用制度“管好事、管好人、管好财、管好物”,用制度规范一切工作,用制度保障标准化建设。严格执行制度。凡事以制度为准绳,严格要求,严格遵守,严格落实。优者表彰、违者必究,奖惩分明,活力提升。制度建设与改革发展相辅相成。随着新形势发展的要求,对不适应发展的制度要随时更新完善,用改革丰富制度,用制度保护改革,确保研究会建设与时俱进、健康发展。
  加强领导机构建设。打铁先要自身硬。按照社团组织标准化建设的方向和要求,研究会领导机构应该继续围绕“组织、指导、协调、落实”履职尽责,发挥作用。重点是,一手在抓好群众性理论研究与年度税收工作部署要求相统一上下功夫,有效解决理论研究与实际工作“两张皮、两条线、两股劲”的问题;另一手在抓好前瞻性、全局性理论研究上下功夫,真正实现理论研究为税收实际工作先走一步,铺好路、服好务的作用。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增强内生活力,提高自身实力。火车跑的快,全靠车头带。会长应该加强领导、统筹谋划、督查落实、率先垂范,增强使命感、责任感。秘书长岗位光荣、责任重大,担负领导组织职责、参谋助手职责、运筹协调职责、管理服务职责。应该树立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努力增强学习能力、运筹能力、管理能力,用心、用情、用力、用法做好本职工作,积极协助会长组织领导全面工作,实现标准化。应该高度重视秘书处的建设,提高以人为本的素质能力,努力做到以法律己、以德育人、用脑学习、用心研究,全面发挥驻会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切实起到“参谋部”的作用。
  各位代表!共识凝聚力量,和谐成就伟业。让我们在总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在全体同志的积极努力下,同舟共济,乘势而上,开拓创新,和谐进取,共同谱写国际税收理论研究可持续发展的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