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质量推进税收现代化 护航中国经济行稳致远
——从近年全国税务工作会议看“十三五”税收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站在“两个一百年”的历史交汇点,回望圆满收官的“十三五”,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国各族人民锐意进取、攻坚克难,同舟共济、砥砺前行,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全方位、开创性历史成就,为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奠定了坚实基础。
五年来,国家税务总局党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于每年岁末年初召开全国税务工作会议,始终围绕高质量推进税收现代化任务目标,团结带领全国税务干部职工,统一思想、凝聚力量,全面落实落细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坚持政治统领、党建引领,深入推进减税降费各项工作,不断增强市场主体获得感,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为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提供了坚实财力保障,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愈加显现。
以高质量推进税收现代化,服务高质量发展
对标党中央、国务院对税收工作的各项要求,“十三五”期间,每年全国税务工作会议都紧紧围绕国家改革发展大局,聚焦以“带好队伍、干好税务”为主要内容的税收现代化建设总目标,务实提出一系列税收改革发展思路,并制定从蓝图到现实的施工图、任务书和时间表,确保“十三五”时期税收现代化“六大体系”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
翻开“十三五”奋进岁月扉页的2016年,我国经济正经历“三期叠加”的阵痛,世界经济又遭遇全球化逆流,贸易保护主义、单边主义上升,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为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中央提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
2016年1月15日,国家税务总局党委书记、局长王军在全国税务工作会议上强调:主动对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研究针对性、实效性更强的税收政策措施,进一步支持创业创新投资、化解过剩产能等,更好促进经济社会发展。2016年当年,全国税务系统上下同欲,坚决打赢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攻坚战,全年累计减税超过5000亿元,实现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有力助推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2017年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全国税务工作会议要求:在稳中求进总基调中深化改革、注重集成,充分发挥税收筹集财政收入和调控经济、调节分配的职能。这一年,税务部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税降费的决策部署,打出了一系列减税“组合拳”,以税收“减”法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真正为实体经济降成本、增后劲。
党的十九大作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重大政治判断,明确宣告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王军局长在2018年全国税务工作会议上强调,要高质量推进新时代税收现代化,努力做到“六个更加注重”,即更加注重求新、更加注重全面、更加注重平衡、更加注重充分、更加注重法治、更加注重开放,实现税收工作水平的不断提升,服务高质量发展能力不断增强。
2019年,面对国内外风险挑战明显增多的复杂局面,我国政府强化宏观政策逆周期调节作用,实施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按照全国税务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各级税务机关把确保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地生根作为当年税收工作的主题,摆在议事日程的突出位置,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微观主体活力、促进经济增长。
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大考,让2020年这个“十三五”的收官之年意义尤殊。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带领全国人民战疫情、保民生、促发展,使得中国经济经受住了压力测试,展现了强大的韧性和潜力。2020年初,王军局长主持召开税务总局党委会议,迅速将工作重点调整到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上来,创新提出并高效落实“优惠政策落实要给力、‘非接触式’办税要添力、数据服务大局要加力、疫情防控工作要尽力”的“四力”系列措施,为企业复工复产和经济复苏向好提供了有力支持。
五年来,税收助力经济发展的实践充分证明,在党中央、国务院坚强领导下,全体税务人自觉顾全局、讲大局,打赢了一场又一场税收改革攻坚战,让发展成果惠及广大市场主体,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有效发挥,为我国经济行稳致远注入了发展动能。
以减税降费直达快享,助力夯实经济发展基本盘
“十三五”期间,党中央、国务院立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审时度势出台系列力度大、内容实、范围广的减税降费政策,规模不断增大,红利持续释放,有效推动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助力夯实经济发展基本盘。
2016年,全国税务工作会议提出,主动依规减免税是各级税务部门和广大税务干部的基本职责。
2017年,全国税务工作会议要求,坚决落实减免税,确保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不折不扣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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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税降费成为五年来全国税务工作会议的核心关键词。“减税降费是一项应对经济下行压力的重大财税政策抉择,是一项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大经济战略决策,是一项事关国家治理全局的重大政治决断。”王军局长多次在全国税务工作会议上强调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的极端重要性。
全国税务系统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要求,不折不扣抓好减税降费政策落实,从税务总局到各省、市、县税务局,均成立“一把手”负总责的减税降费办公室,对各项减税降费任务逐一分解细化,及时出台系列简明易行好操作的配套办法,建立自上而下、整齐划一、清清爽爽的统计核算分析体系,同时加强督查考评,以最严肃的纪律确保减税降费决策部署得到最严格的贯彻落地。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教授李旭红认为,税务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有利于降低企业成本、增加现金流、提高创新收益,加快企业动能转换,提升创新型企业发展速度。
在脱贫攻坚战场,税务部门将支持脱贫攻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落细作为重中之重,确保支持政策直达市场主体、发挥最大效应。仅2020年1月至10月,税务部门落实支持脱贫攻坚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就实现减税950多亿元,同比增长38%。
在抗击疫情战场,税务部门建立了“一竿子到底”的政策落实机制,严格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逐个层级逐项政策明确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保纳税人、缴费人全面知晓、充分享受各项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更好服务“六稳”“六保”大局。仅2020年前三季度,各类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新增减税降费13659亿元。
据不完全统计,2016年至2020年新增的减税降费累计将达7.6万亿元左右。特别是2019年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全年新增减税降费达到2.36万亿元,占GDP的比重超过2%,拉动全年GDP增长约0.8个百分点。2020年前11个月,全国累计新增减税降费23673亿元,预计全年新增减税降费超过2.5万亿元。
在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的同时,税务部门坚持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坚决不收“过头税费”。2016年至2020年9月,税务部门累计组织税收收入超过62万亿元(已扣减出口退税),为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提供了坚实财力保障,得到了社会各界广泛认同。
西南财经大学教授、西财智库首席研究员汤继强认为,税收在国家治理中发挥着重要的基础性作用,五年来,中国税务部门审时度势,稳妥处理好减税降费和组织收入的关系,为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科学精准实施宏观调控,确保完成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发挥了十分重要作用。
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不断提升税收治理效能
民之所望,改革所向。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朝着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聚焦发力”的重要指示精神,五年来,税务总局党委将深化税收改革贯穿历年全国税务工作会议,突破事关税收长远发展的关隘,走出了一条具有税务特色的改革创新之路。
——深化征管体制改革,税务铁军奋楫争先
2015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其后两年,税务部门按照全国税务工作会议精神,从群众最期盼的领域改起,从制约税收发展最突出的问题改起,推动服务深度融合、执法适度整合和信息高度聚合,进一步提速提质提效。
2018年,中办、国办印发《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作为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大幕全面拉开。
面对这场力度规模大、涉及范围广、触及利益深的改革,全国税务系统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上下齐心、矢志不渝推改革,蹄疾步稳抓落实。税务总局编制涵盖近700个具体改革事项的总台账,挂图作战、对表推进。各级税务机关均成立改革工作小组和改革办,层层派驻3477个联络(督导)组,税务总局先后下发36份联络督导清单对350项工作任务进行具体部署,统一制作420份指导意见、基本原则和操作模板等。
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二为一,省市县乡3万余税务机构合并撤销,四级机构统一规范、步调统一,全体税务干部不畏艰难、攻坚拔寨,全国省市县乡近2.3万个新税务局(分局、所)逐级统一顺利挂牌,各级税务局和内设机构、派出机构、事业单位大幅精简,机构设置和职能职责进一步优化,初步构建起优化高效统一的税收征管体系。
国税地税机构的顺利合并,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的有序推进,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税费治理模式,为世界税收征管改革提供了中国智慧、中国方案和中国力量。
——纵深推进税制改革,现代税制雏形初现
税制改革是税收改革的“重头戏”。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总要求,全国税务工作会议每年都会吹响“深化税收制度改革”的集结号,持续深化增值税、消费税、资源税、环境保护税、个人所得税等各项税制改革,一个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中国现代税制体系雏形初现。
2016年5月1日零时,温州商人陈生在北京民族饭店开出了中国餐饮住宿业首张增值税专用发票。这一天,征收了66年的营业税告别中国税收舞台。英国《经济学人》杂志评价,中国全面实施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的政策,完成了20年来规模最大的一次税制改革。
此后,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改革部署,落实全国税务工作会议具体要求,增值税改革步入快车道,从简并税率档次、降低税率水平,到实施留抵退税制度,再到启动立法工作,年年深化、步步推进,基本建立顺应发展趋势、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增值税制度。
与此同时,绿色税收制度建设的一场场改革大戏也在精彩上演。
2016年7月1日,资源税改革全面推开,实行从价计征,清理收费基金,建立税收与资源价格直接挂钩的调节机制,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引领绿色发展,护航美丽中国。
2017年12月1日,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扩围至河北、北京、天津等10个省区市,进一步发挥税收杠杆调节作用,有效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促进水资源节约保护。
2018年1月1日,环境保护税顺利开征,通过“多排多征、少排少征、不排不征”的正向激励机制鼓励节能减排、引导绿色生产,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改革效益逐步显现。
同一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修订发布,万众瞩目的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改革拉开帷幕。2018年10月1日起,提高工资薪金所得“起征点”并适用新税率表;2019年1月1日起,新增六项专项附加扣除;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上亿自然人纳税人办理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个人所得税改革分三步平稳落地,标志着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基本建立,有效发挥了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作用。
“‘十三五’时期的税制改革有别于以往任何一轮税制改革。”中国社科院副院长高培勇认为,梳理历年的全国税务工作会议可以发现,在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框架内推进税制改革,可以更好地匹配国家治理变革,税制改革正为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发挥更大作用。
——全面推进依法治税,税收法定阔步向前
依法治税与法治中国建设一脉相承。落实税收法定、推进依法治税是财税改革的重要目标之一,也是“十三五”期间全国税务工作会议的重要内容。
五年来,税务部门按照《“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快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目前,18个税种已有11个完成立法,其他税种立法工作也在有序推进。
2016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经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后审议通过的第一部单行税法。
随后,烟叶税法、船舶吨税法、车辆购置税法、耕地占用税法、资源税法、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和契税法等先后颁布实施,个人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车船税法等已有税法也先后进行了修订,更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增值税法、消费税法等立法正在加快步伐,我国的税法体系日益成熟完备。
税收法定不止体现在审议通过的税收实体法上,税收立法的过程也越来越体现税收法治精神。五年来,每一部税法的制定和修订,财税部门都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比如,增值税法2019年11月27日公开征求意见,消费税法2019年12月3日开始征求意见持续至2020年1月2日,进一步提高了立法公众参与度,广泛凝聚社会共识,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开门立法。
法者,治之端也。在历年全国税务工作会议的部署推动下,全国税务系统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依托日臻完善的税法体系,不断将税收法治优势转化为税收治理效能,税收法治建设快步前行。
——持续加强信息化建设,智慧税务迭代升级
“科技兴税提质效”同样是历年全国税务工作会议的重要命题。五年来,税务部门坚定不移走科技兴税之路,推动税收管理服务转型升级,信息化为税收治理插上“智慧翅膀”。
“十三五”开局不久,金税三期工程在全国上线,在我国税收发展史上首次实现了信息化基础平台、应用软件、业务标准等方面的统一,提高税收执法和服务的规范性和统一性。随后,税务部门大力推进信息系统整合优化,全面实施“互联网+税务”行动计划,借助云计算、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为税收征管服务提档升级,实现税收管理和纳税服务网络化、信息化、智能化。
2020年,税务部门继续坚定不移地走科技兴税之路,稳步推进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试点,并以此为契机着力推进智慧税务建设,更好服务国家治理。
在这一过程中,税务部门逐步建成种类齐全、质量可靠、供应及时的税收大数据库,持续深化税收大数据应用。各级税务机关不断完善分析指标,改进分析方法,拓展分析效应,做好区域发展比较、新旧动能转换、产业升级等方面问题的研究分析,用好税费数据的“金山银库”,为领导决策、经济研判和国家治理提供精准的税收数据支持。
以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优化营商环境就是解放生产力。“十三五”期间,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强调要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形成长期稳定发展预期,营造激励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
李克强总理多次指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是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发展动力的关键之举,并于2019年10月22日签署国务院令,发布《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
“十三五”期间,税务总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国税务工作会议多次提出,着力提高纳税缴费服务质量,连续第7年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持续推进税收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不断提升税收治理效能。
2016年,全国税务系统以“改革·合作”为主题,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推出国地税业务一厅办理、联合进户稽查、涉税信息一次采集等10类31条措施,着力解决纳税人办税中的“痛点”“堵点”和“难点”问题,推动国税地税深度合作。
2017年,王军局长在全国税务工作会议上强调,多推便民之举,多施利民之策,切实提升纳税人满意度和获得感。税务总局相继推出5类20项74条便民办税措施,持续升级纳税服务、税收征管等10多个规范,着力改善税收营商环境。
2018年,税务部门全面落实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的30条措施,进一步推进办税便利化改革。各级税务机关下大力气破解企业“注销难”问题,当年仅第四季度就有超过88万户纳税人享受了税务注销“免办”和“即办”服务。小规模纳税人自开专票试点和取消发票认证范围“双扩大”惠及1100万户纳税人。世界银行发布的《营商环境报告》显示,我国纳税指标排名比上年提升16位。
2019年,税务部门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把市场主体的活跃度保持住、提上去”的优化营商环境要求,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下硬功夫打造好发展软环境。按照全国税务工作会议要求,全年推出4批36条便民办税缴费措施,税务注销“免办”和“即办”比例达到85%以上,全国无纸化退税申报户数、税额占比均超过90%。
2020年,全国税务系统深入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建成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体系,面向企业和群众需求提供更加便利的税费服务,以“战疫情促发展服务全面小康”为主题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推出4类24项76条举措,全力支持疫情防控,帮扶企业复工复产,提高办税缴费效率,促进税收营商环境更加优化。
中央财经大学财税学院党委书记、教授樊勇认为,“十三五”期间,随着税务部门“放管服”改革不断深化和税收营商环境的持续优化,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不断提升、获得感不断增强。
2021年全国税务工作会议召开在即,会议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确保《关于进一步优化税务执法方式的意见》不折不扣落地见效,进一步推动税务执法、服务和监管的理念方式手段变革,深入推进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大幅提高税法遵从度和社会满意度,明显降低征纳成本,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十四五”大幕已经开启,全国税务系统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新发展格局,在高质量推进新时代税收现代化之路上奋力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