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亮法治之光 彰显为民情怀
——全国税务系统深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随着2021年新年钟声敲响,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正式施行。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法典实施水平和效果,是衡量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履行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尺度。”
民法典颁布以来,全国税务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结合税收工作实际全面部署、精心组织,围绕把民法典精神实质性贯彻到税收治理和为纳税人服务之中,迅速掀起学习宣传热潮,加快提升依法治税能力和水平。
高位推动,顶层设计铺展普法新画卷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
今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新时代依法治国的嘹亮号角已经吹响,民法典作为新时代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已成为“十四五”时期我国普法工作的重点。
在民法典学习宣传跟进的每一步中,税务系统都在紧紧跟随。
民法典表决通过后,国家税务总局党委书记、局长王军第一时间主持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组织党委班子集体学习。
全国3000余个省市县级税务部门党委中心组均组织学习宣传,全国36个省级税务部门将民法典纳入领导年度述法重要内容。
各地税务部门举办法治讲座、报告会等专题学习培训超千余次,培训税务干部和纳税人缴费人数十万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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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项举措、一组组数字的背后,是全国税务系统自上而下高位推动学习宣传民法典的真实写照。各地税务部门紧抓关键对象、关键环节,普遍建立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并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迅速部署学习宣传,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推动民法典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搭建机制夯实普法责任——制度机制保障是提高普法质量的动力内核。国家税务总局党委坚持把完善制度、明晰职责作为推进学习宣传民法典工作的突破口和关键环节,第一时间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对做好全国税务系统民法典的学习宣传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作出周密部署。税务总局及时转发中共中央宣传部等部门《关于加强民法典学习宣传的通知》,明确学习宣传的重要意义、内容和对象,并提出具体要求,推动税务系统迅速兴起学习民法典的热潮。
“关键少数”引领学法风尚——为政者须率先奉法。各地税务部门主要负责人积极发挥“头雁”效应,带头学习民法典,保障民法典实施,部署本单位通过组织开展专题培训、专家辅导讲座、学法考试、以案释法等丰富学习宣传形式,并将民法典纳入税务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学法必修课,纳入各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述法重要内容,真正做到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带动一片,为民法典实施打下坚实基础。
上下联动赋能法典落地——按照税务总局统一部署,各地税务部门加大学习宣传民法典的工作力度,把民法典作为税务行政决策、管理和监督的重要标尺,进一步推进税收法治建设。税务总局各相关司局着眼民法典自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实际,逐一对照法律条文,抓紧梳理并提出改进税收工作的意见建议,进一步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规范税款征收、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税务稽查等活动,切实维护纳税人缴费人的合法权益,引导干部群众树立自觉守法用法意识。
随着一项项制度保障措施的推进,制度体系更加健全,覆盖税务系统学习宣传民法典的所有领域。一个由税务总局党委统筹部署、各地税务部门齐抓共管、纳税人缴费人广泛参与,横向到底、纵向贯通的普法新格局全面形成,持续推动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向纵深发展。
高效落实,学法用“典”照亮依法治税路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实施。
民法典不仅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与税收工作也紧密关联,在税收法治化、征管科学化进程中,它是税务行政决策、管理和监督的重要标尺。
怎样把“纸面上的法”落实为“行动中的法”?是包括税务部门在内的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在学习宣传民法典中需要思索与探索的问题。学有所用、学以致用则是回答这一问题的最佳答案。
“企业破产程序中存在税收债权时,税收债权与其他债权孰优先?让我们围绕民法典来进行解读。”
日前,宁波市税务局“银杏小课堂”民法典学习专场开讲,登台开讲的是作为该局公职律师之一的青年干部赵亚利。
在这场面向全局税务人员的宣讲活动中,赵亚利通过虚拟情景剧《大厅的故事》,把法律场景搬进大家最熟悉的办税服务厅,带大家轻松学习民法典。参加学习的税务人员一致表示:“这堂课,很解渴。学法不再是枯燥的讲解条文,而是通过情景案例解析民法典对税收工作的影响,有趣又好懂。”
像这样的活动,只是全国税务系统积极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的一个缩影。各地税务部门把民法典学习宣传作为普法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全员学习机制,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措施,掀起税务系统读法、学法、用法热潮。
多途径活用线上云课堂,推动适时学。在辽宁省,税务部门利用互联网空中课堂形式,选取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案件,开展“零距离”旁听庭审活动,向全体税务人员推送和宣传民法典;在厦门市,税务部门把民法典学习教育纳入基层党组织学习计划,通过党建e家线上会议、主题党日和线上云课堂等形式开展学习。
在特定的时间节点开展普法宣传,也是税务部门学习宣传民法典工作的一大亮点。
江西、贵州等地税务部门充分利用“宪法宣传周”和年轻干部“新入职第一课”等时间节点,广泛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江西省税务局结合税务工作特点,在“宪法宣传周”创新开展融合式学习,借助社区、景点和普法教育基地等场所,建立税收法治角、税收宣传教育基地等,有效扩大民法典知识普及覆盖面和参与度。贵州省税务局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将民法典普法融入税收执法全过程,并利用电子显示屏播放民法典宣传视频,打造民法典宣传阵地,全省税务系统已制作民法典宣传展板51块,播放民法典宣传视频15个。
明法于心,守法于行。为确保学出成效,多地税务部门纷纷出硬招实招,通过强化督导检查,压实学习宣传责任,进一步增强全体干部职工学法守法用法自觉,达到以考促学、学用结合的目的。
天津市税务局组织全系统干部聆听12场民法典专家讲座,组织6500余名干部通过中国普法网、旗帜网等指定渠道,观看学习民法典3场公开课并积极参与“民法典竞答”活动;广东省税务局充分利用“学习兴税”平台,组织全省21个地市税务干部参加以民法典为重点内容的2020年学法考试,优秀率接近100%;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采取网上测试和书面考试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全系统3000余名干部开展民法典知识测试,进一步检验学习宣传效果。
当下,税务系统持续掀起学习宣传民法典热潮,从学法守法到自觉用法,民法典正在从纸面上走入税收工作实践中去,“依法治税”理念已经在广大税务人员心中深深扎根。
高频宣传,法治精神春风化雨润心田
2020年12月4日,有不少纳税人发现,常去的办税服务厅屏幕上正滚动播放着民法典宣传视频,税务公众号推出了民法典宣传专栏,税务干部纷纷走进社区发放民法典解读书籍……这都是各地税务部门在“国家宪法日”开展民法典系列宣传学习活动的一个个组成部分,让纳税人缴费人无论是在出行中、还是居家浏览手机时都能感受到法治文化的熏陶。
如何让纸面上的民法典“活”起来,走到纳税人身边、走进缴费人心里?近一段时间以来,各地税务部门将“精准普法”“趣味普法”作为推动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的核心要义,通过构建全方位、多维度、立体式的宣传格局,延伸普法触角,让法治春风遍拂城乡。
普法不再“板着脸”,才能接地气聚人气。北京市税务局依托《税收小常识口袋书》漫画品牌,打造“税宝精灵朋友汇——民法典与税收同行”系列作品,让纳税人缴费人在趣味性、知识性、愉悦性氛围中理解民法典内容。
陕西省税务局发挥富平税收普法教育示范基地、延安税收家风馆等普法宣传阵地作用,先后举办了“陕北说书‘表’税收”“榆林剪纸‘画’税收”等活动,将民法典和税法送到纳税人缴费人身边,畅通普法宣传“最后一公里”。
如今,在税务系统全面推行“非接触式”办税缴费的背景下,“非接触式”网络普法同样深入人心。
在浙江衢州,由8名税务公职律师和50名青年税务干部组成的8090普法宣讲团,掀起了民法典学习宣传的热潮。他们针对不同群体精准定制《民法典我来说》等在线课程26个,并结合快板、三句半、说唱等方式开展直播宣讲,让听众参与进来、沉浸其中,目前已经吸引3万余名网友观看,收获点赞8万余次。
在江苏省,税务部门累计推送民法典相关新媒体产品61篇次,原创作品《民法典、税法啥关系?100秒顺口溜帮你理》成为网络爆款微视频。
民法典作为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也是打造优良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支撑。在重庆市,税务部门将学习宣传民法典同落实减税降费、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工作有机结合,在为纳税人提供“一对一”的个性化服务的同时,融合民法典相关规定积极宣传税法赋予纳税人的权利义务,为企业依法经营、稳健发展注入“强心剂”。
数字无语,成绩斐然。一系列制作精良的税务普法小视频与纳税人缴费人见面、一大批税务干部走进企业和社区进行宣讲、用政务公开推进税收普法宣传、用热点案例“以案释法”……平面与立体普法的有机结合,使得税务系统学习宣传民法典整体效果和影响力逐步提升,普法教育仿佛无声的春雨,将民法典精神浸润到纳税人缴费人心间。
“民法典自带‘烟火气’,税务部门的宣传非常接地气。”采访中,一位纳税人向记者表示。
循法而行,依法而治。民法典颁布以来,全国税务系统注重学习宣传实效,深化普法、依法治理的创新思路和务实举措,不断推动税收普法工作向深层次和高水平迈进。承前启后,站在“十四五”开局之年,税务系统将以“八五”普法为新起点,持续深入推动法治观念深入人心,税法遵从形成风尚,为高质量推进新发展阶段税收事业保驾护航,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助力增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