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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总局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多措并举动员部署开展党史学习教育

2021-03-01 国家税务总局网站

  2月26日,国家税务总局党委书记、局长王军主持召开党委扩大会议,进一步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对税务部门开展学习教育进行动员部署。这是继2月23日全国税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2月24日省税务局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述职会议后,王军代表税务总局党委第三次对总局机关和税务系统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作出部署安排。

  王军指出,在全党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是党中央立足党的百年历史新起点,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为动员全党全国人民满怀信心投身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作出的重大决策。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高屋建瓴、视野宏大、思想深邃,深刻阐述了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深刻阐明了党史学习教育的重点和工作要求,具有很强的思想性、理论性、指导性,为全国税务系统开展好党史学习教育,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王军强调,税务总局党委和各级税务局党委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将其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既要不折不扣落实好规定动作,又要紧密结合税务实际创新自选动作,引导各级税务局党委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抓好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抓好思想改造与工作改进深度融合,抓好为民办实事与为基层减负担深度融合,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要加强对税务系统开展学习教育的组织领导和巡回指导,压实主体责任,优化方式方法,不断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总局党委成立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各级税务局党委都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全面抓好税务系统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激励广大税务党员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更好地立足岗位、建功立业,为服务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大局贡献更大的力量。

  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委员会关于在税务系统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通知》,对学习教育进行全面部署。通知要求,全国税务系统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学习党史与学习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以及税收改革发展史相贯通,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引导广大税务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将学习教育的成果转化为“带好队伍、干好税务”的强大动力,为高质量推进新发展阶段税收现代化奋力拼搏,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不懈奋斗。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的重要指示要求,结合党中央关于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迎接建党100周年的工作部署,税务总局于2月24日启动2021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有针对性地推出“首违不罚”清单制度、税费服务产品发布前体验制度等10大类30项100条具体措施,将其作为税务系统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举措,实打实地把学党史同总结经验、观照现实、推动工作结合起来,着力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进一步疏通办税缴费中的堵点、难点、痛点,以纳税人缴费人不断增进的满意度和获得感,检验税务系统党史学习教育的实际成效,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