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会首次向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提出数字经济跨境税收政策建议
2020年,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成立《数字经济下跨境税收问题研究》专题研究课题组,对数字经济下跨境税收问题解决方案的成果进行了跟踪研究。2020年10月12日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公布了“应对数字经济带来的税收挑战”项目公众咨询征求意见方案,我会课题组及时进行跟踪并迅速开展专题研讨,课题组成员广泛开展讨论,集思广益,对支柱一(旨在以“统一方法”为基本框架解决全球征税权的重新分配问题)和支柱二(旨在通过全球最低税规则解决跨国企业利润转移和税基侵蚀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分析研究,并于2020年12月14日将课题研究建议汇总发送给OECD。
一、关于支柱一的建议
1. 针对OECD提出的支柱一收入规则关键指标的确定方案,我会提出“这些规则可以进一步发展,以确定将剩余利润归属于市场国的定量分配基数,从而保证了基于长臂管辖原理的完整性,要具体分析,而不是武断的政治决定收入的百分比以及“视为剩余利润”和“分配百分比”。
2. 关于支柱一收入门栏的问题,我们建议为了避免对国际经济合作产生不利影响,在新规则实施初期,范围内收入阈值和国外范围内收入阈值应相同适当提高。
二、关于支柱二的建议
1. 第二支柱仅限于企业所得税,因此可能忽略不同管辖区税收结构的差异和有很多重要的不同,司法管辖区税收结构和经济结构的差异,影响国家税收政策的公平。
2. 可能增加进行实质性经济活动企业的不合理税负。
OECD收到建议后已于12月16日在其网站对外进行了公布。(感兴趣的读者可到OECD网站查询)
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
202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