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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支柱”重塑国际税收规则 税收管理数字化转型迫在眉睫

2021-12-29 经济参考网

  2021年12月25日,由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及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联合主办的“双支柱”与全球数字化税收管理的变革主题论坛在北京国家会计学院举办。与会专家学者齐聚一堂,围绕推动全球数字化管理新格局构建进行了深入探讨,就中国如何做好应对提出了有价值的参考意见,有利于促进数字经济发展和“双支柱”方案的实施。

  2021年10月,OECD发布《关于应对经济数字化税收挑战“双支柱”方案的声明》。“双支柱”重塑百年国际税收新规则,税收管理的数字化转型迫在眉睫。

  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中国税务报社社长付树林表示,经济数字化迅猛发展,对运行近百年来的国际制度规则提出了新的要求。论坛旨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数字中国的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以及推进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的实施,并探讨全球数字化管理新格局的构建,在全球税收治理中发出中国之声。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党委书记张凤玲表示,要实现提升全球发展的公平性、有效性、包容性的目标,应充分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和全球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推动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

  主题发言中,多位国内著名的专家、学者就“双支柱”与全球数字化税收管理的变革的主题进行了精彩的分享。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国家会计学院院长秦荣生认为,数据是数字经济时代最重要的生产要素之一。秦荣生就数据交易以及数据资产的确权和定价、会计计量和如何征税等问题进行了全面的分析,并建议理论界与实务界关注数据资产税的相关问题。付树林认为,“双支柱”方案在广泛共识下需要着力于研究与国内法律及征管体系的衔接。他从立法、征管以及对消费者和企业的影响等多个方面提出了建议。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副司长周怀世认为,“双支柱”是从多边角度解决国家间经济全球化、数字化发展不平衡以及资本和劳动两个生产要素间获利不平衡问题的历史性协议,有利于促进全球收入分配的平等及包容性增长。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朱青认为,各国基于维护和谐的国际经济秩序达成“双支柱”共识,在高新技术企业适用15%税率、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加速折旧等政策叠加下,支柱二的低税支付规则对我国现存的税收优惠政策具有一定的影响,应研究予以适当调整。国务院参事、北京大学教授刘怡表示,国际税收规则的重塑需要我们适时反思国内税收体系的构成及收入分配规则,应关注产业结构调整所带来的经济结构变化,重新构建区域之间的税收分享体系,优化税制结构,更好应对百年国际税收规则的调整。

  国家税务总局收入规划核算司原司长、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常务副秘书长杨元伟提出,数字经济的相关理论及法律支撑应当适时而变,建议从梳理经济学机理、完善民商法律框架、创新税收理论、促进数字资产化等方面改进,为税收应对奠定良好的基础。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副所长李平提出,为充分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需要以智慧税务建设为主线,推动税收征管现代化。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财税政策与应用研究所所长李旭红教授分别从OECD国家与其他发达经济体、新兴经济体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等多个方面,分析全球税收征管数字化的发展,并对比了中外数字化税收征管模式的进步,指出我国金税四期智慧税务的美好前景。

  本次论坛邀请了国家税务总局等政府部门,以及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央财经大学等高等院校与科研机构的专家进行主题发言。来自政府部门、高校、企业的多名代表及北京国家会计学院的税务硕士研究生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参加了此次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