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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促进“共同富裕”的国际比较研究》预备会顺利召开

2022-02-17 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
  2022年2月11日下午,《税收促进“共同富裕”的国际比较研究》课题预备会通过视频方式召开,会议完成了三项议程。
  一、介绍课题组成员、课题背景、意图以及规划
  课题组长靳东升介绍,该课题是国际税收研究会经过长期讨论确定的,是基于2021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实现“共同富裕”目标,旨在站在税收视角,为实现“共同富裕”提供税收政策方案。此次交流活动是为了完成好本课题,深入交流研讨课题提纲及重点、难点和焦点问题。
  国际税收研究会参与本课题研究的人员是:杨元伟、靳东升、郭天学。参加本课题研究的课题组成员包括:国际税收研究会理事、西安交通大学宋丽颖教授,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熊鹭研究员,国际税收研究会理事、广东财经大学李林木教授,国际税收研究会理事、广西财经大学霍军教授,中国税务杂志社《税务研究》编辑部窦清红编审,国际税收研究会学术委员、上海财经大学田志伟副教授。本课题的研究顾问:国家税务总局大企业司焦瑞进原副司长。
  二、课题组专家发言
  参加本课题研究的专家对课题提纲提出了很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主要体现在:第一,建议提纲应突出国际比较,与选题一致;第二,应补充对于发挥税收促进我国“共同富裕”作用的综合性分析或建议;第三,加强理论部分内容的充实和针对性;第四,下级标题应尽量呼应和体现上级标题;第五,建议语言和文字的表述更加简洁和准确。
  三、总结发言
  国际税收研究会常务副秘书长杨元伟做了总结发言。杨元伟指出,关于“共同富裕”,中央已经做出了确定性描述,我们应基于中央的政策精神进行研究。比如,“共同富裕”不是平均主义,“共同富裕”是动态的公平化,是在经济增长中实现“共同富裕”,是在发展中实现“共同富裕”,是在调节中实现“共同富裕”。所以,在税收促进“共同富裕”目标实现中,税收发挥调节作用的不同环节,首先要考虑的就是税收调节不能阻碍经济发展。
  杨元伟还对本课题的研究内容、研究方法提出了建议。比如,社保费,是属于初次分配的调节,还是属于二次分配的调节,目前看法不一。从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看,社保费属于再分配,因为企业缴纳的社保费纳入的是个人收入的体系,但是,客观地看,社保费应属于初次分配调节环节。再比如,流转税具有累退性,所以各国才有一般税率和低税率之分。但是,要充分发挥流转税差别税率对于“共同富裕”目标的实现,还应该有结构--占比之考量。关于研究方法,杨元伟指出,虽然本课题是“国际比较研究”,但不应该是简单的比较、简单的下结论,而应客观分析国内外做法的前因后果,以及国外做法对我国的适应性。
  大家一致认为,通过此次研讨,启发很大,收获很大,丰富了知识,增强了信心。